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日期确定
发布时间:2021-03-12
3月11日,2021年上半年全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在南京顺利召开。
根据本次会议信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和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三级、二级)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22日。
参加2020年8月、10月全省统一鉴定初次鉴定单科未通过人员可进行补考,参加统一鉴定单科合格成绩超过一年的考生需要重新申报认定。
因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还未对外正式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全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公告”,后续消息我协会将及时在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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